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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
法團校董會權責

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職能

  1. 確保學校實踐辦學團體的核心價值、辦學使命、理念及目標。
  2. 策劃學校的發展方向,制訂學校的教育政策。
  3. 檢視學校的財政計劃和預算,監察學校的運作,為學校的表現而向常任秘書長及辦學團體負責。

選舉章則

見附件pdf

選舉日程

2025年3月29日(星期六)提名期開始

2025年4月12日(星期六)提名期結束

2025年4月19日(星期六)公布候選人資料

2025年4月26日(星期六)選舉日

選舉資格及提名程序

選舉資格

  1. 凡在投票日滿 18 歲的會員均有參選及投票權。
  2. 每名會員均有一個參選人資格。
  3. 如會員是學校教員,不能獲提名為參選人。
  4. 根據條例規定,校董不可在法團校董會內同時出任多於一個界別的校董。因此,任何人士均不可同時出任校友校董及家長校董。如兩個界別於同一時間在學校舉行選舉,參選人亦不可同時參選兩個界別的校董選舉。

校友校董選舉通知書 pdf

提名期限

2025 年 3 月 26 日(六) 至 4 月 12 日(六)

提名程序

  1. 所有會員可自薦報名或由其他會員提名參選,惟每位會員不能提名超過兩名(包括其本人)會員參加選舉,否則其所有提名均告無效。
  2. 參選人須符合有關法例所要求的條件。
  3. 若參選人自薦參加選舉,須有自己以外的兩名會員和議。
  4. 若參選人由其他會員提名,則須有自己及提名人以外的一名會員和議。
  5. 每位會員不能和議超過兩名參選人的參選,否則其所有和議均告無效。
  6. 每位獲提名的參選人須向選舉主任提供有關其個人資料的簡介,字數上限為200字。
  7. 隨選舉通知書附上或可在校友會網頁下載提名表格。由參選人填寫。
  8. 參選人必須填寫提名表格上所列事項,並確保資料的準確性。
  9. 有關申報虛假資料的一切責任,包括取消參選資格,甚或取消校董資格,須由參選人承擔,而非由本會及選舉主任承擔。
    1. 參選人應在上述提名期限內,將提名表格親身送交本會指定地點及取回確認信。指定地點為香港鰂魚涌海澤街10號嘉諾撒書院校務處(請於下午五時前將表格送到校務處,逾時不受理);或
    2. 以郵遞方式交回提名表格(郵寄地址:香港鰂魚涌海澤街10號嘉諾撒書院校務處,請在信封面註明「校友校董選舉」),以郵戳上的日期為準,截止提名日期後超過一工作天,則作逾期處理,提名不獲接納。如採用郵遞方式提名,請附上回郵信封作取回確認信之用。
  10. 候選人簡介資料在投票日前七天在校友會網頁發放。

校友校董選舉提名表格 pdf

投票資格及程序

投票資格

所有在投票日滿 18 歲的會員均有投票權。

投票程序

日期:2025年4月26日(星期六)

時間:上午10時00分至下午1時00分

地點:嘉諾撒書院 060室

  1. 以不記名方式在投票日舉行。
  2. 投票人不得在選票上作出任何可以識別身份的記號,否則該張選票作廢票論。
  3. 所有選票應由會員親身到校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內。
  4. 投票時間結束後隨即進行點票。
  5. 選舉以得票數目作當選準則,獲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將獲提名註冊為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。
  6. 若候選人所得的票數相同,則以抽籤形式決定。
  7. 如只得一名候選人參選,該候選人將自動當選,毋須進行投票及點票程序。
  8. 如沒有人獲認可校友會提名為校友校董,法團校董會可提名一名校友為校友校董。
  9. 選舉結束後,選舉主任應把所有已投的選票放入信封內。選舉主任和校友會主席須分別在信封上簽署,然後把信封密封。由校友會保存最少六個月,供有需要時作調查之用。
  10. 選舉結果將在選舉後在校友會網頁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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